工作调动人员入户办理流程


来源:县公安局 时间:2015-10-31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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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人员提供档案所在地详细名称,由我中心开取干部商调函;

2)办理人员将干部商调函寄往档案所在地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同时档案所在地出具同意调出函和现实表现,另在一式三份的干部呈报表加盖调入单位公章和调出单位主管部门一栏意见上加盖调出主管部门公章;

3)在办理档案调出的同时,办理人请在此时间去省高指做学历学位鉴定.(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原户籍处办理个人计划生育证明;

4)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上交给我中心审批;

5)我中心审批后下调令并填好办理人户口指标卡;

6)办理人执调令和户口指标卡前往木里县市公安局盖章和开准予迁入证明;(盖章时请带好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和鉴定报告原件)

7)办理人执准予迁入证明寄回原户口所在地,并开取准予迁出证明,开好后将准予迁出证明在回寄广州;

8)在开取准予迁出证明的同时,请办理人去木里县政务中心公安窗口照二代身份证相片;

9)办理人执(房地产证. 准予迁出证明. 户口指标卡.四川省户口二代身份证回执和相片)去区办证中心落户;(如落我中心集体户的请将材料交给我中心,在由户籍专人办理落户手续);

10)落户后两个月领取广州市户口二代身份证;

11)人事其它相关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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