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教育就业指南(扶残助学)


来源:县残联 时间:2015-10-27 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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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残疾人教育就业指南(扶残助学)
办理部门 残疾人联合会
责任处室 教就股
法律依据 《木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木里县扶残助学暂行办法的通知》
申报条件 1、残疾人本人或者重度残疾人子女均可享受。
2.需要乡(镇)填写《木里县残疾人扶残助学申请表》、乡(镇)开贫困证明、学校开在校证明、大中专需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残疾人证复印件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木里县扎昌街(木里县残疾人联合会)
法定期限 每年自受理之日起到8月31日前截止
办公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834-652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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