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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复学办事指南


来源:县教科局 时间:2015-10-22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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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初中复学办事指南

办理部门

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责任处室

教育股

法律依据

四川省《九年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

办理流程

学生复学,由本人或家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方能如期复学,复学学生原则上随下届学生学习,复学学生的学籍号不变。初中一律不办理退学手续。

申报条件

本人或家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

由本人或家长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提出申请,经学校教导主任批准,方能如期复学,复学学生原则上随下届学生学习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受理形式

网上或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木里县乔瓦镇新兴路102

法定期限

自受理之日起15工作日

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834-652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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