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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来源: 时间:2014年12月15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内容纠错

根据《中共凉山州委、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凉委发[2010]93号)和《中共木里县委、木里县人民政府印发〈木里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木委办[2011]6号),设立木里藏族自治县统计局(简称县统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州、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能源统计、统计执法和社会发展统计方面的有关职责,加强对统计调查项目、统计标准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责。
   
(三)加强对社会动态、舆论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收集;加强对县党政各有关部门委托的组织工作满意度、群众安全感等专项社情民意调查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拟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制定地方统计制度及统计标准,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承担组织领导全县统计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县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县地区生产总值,整理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等国民经济行业及能源、投资、人口、收入、科技、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领域的统计调查,建立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评价制度及指标体系,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实施监测评价,牵头综合整理和提供人口、资源、房屋、旅游、教育、卫生、邮电、交通运输、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资料。
   
(四)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普查和国情国力专项调查,组织实施全县投入产出调查。
   
(五)汇总整理并审核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运行、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预警和监督,向州统计局和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向社会公众提供统计信息服务。
   
(六)统计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全县统计数据库体系。
   
(八)负责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专业技术人员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组织指导全县统计系统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组织指导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九)承担州、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木里藏族自治县统计局设3个内设机构:
    (
)办公室(挂行政审批股牌子)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保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信访工作,管理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按州局的统一规定组织管理全县统计上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指导统计系统统计专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受理和办理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和统计书刊的发行工作,办理有关事务。
    (
)政策法规股(木里藏族自治县统计执法队)
   
草拟全县重要的统计工作文件,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和处理违反统计法规案件和事件;审批同级部门同级报表调查制度、同级标准和行业分类,负责全县同级基本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
)综合统计与服务业统计股
   
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投入、产出调查制度和全县农、林、水、牧、渔业生产经营和农业总产值、增加值等各项农村经济调查和农民收支调查,农村贫困监测调查;负责全县工业、交通运输、邮电、物资、能源、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全县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和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全县劳动统计调查;完成妇女、儿童纲要监测统计和民族地区经济统计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汇总整理全县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性统计资料并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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