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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木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 时间:2018-06-07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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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木里藏族自治县教科局为政府下属部门,其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为: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研究制订全县科技、知识产权发展战略,提出优先发展的领域和研究课题,编制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开展相关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实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信息传播和利用工作。

  (二)拟订全县教育体制改革政策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指导乡镇开展科技、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及其他有关工作;拟订科技、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三)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和指导对基础教育督导检查、评估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管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合作项目。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高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六)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工作;负责编制民族寄宿制和双语教学发展规划。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规范汉语言文字的使用、发展,规范县内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民族教育管理,开展双语教学工作。

  (七)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八)负责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抓好教育和科技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做好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及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九)负责教育科技工作。组织实施教育资格制度;编制上报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情况和计划;统筹规划学校布局;负责全县教职工的管理、调配、工资调整发放、师资培训、科技培训、职务评聘、考核和新增教师的招考聘用。负责师范教育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和特级教师资格的评定、申报工作;负责退休教职工管理;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指导人事代理工作;负责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的管理工作,按照现行干部的管理权限做好中、小学校领导干部的考核、推荐工作;承办教职工的退休、退职和因公、残、死亡抚血报批工作;承办教师队伍的整顿工作;负责教职工有关人事方面的调查统计工作;承办有关人事方面的来信来访工作;承办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定职、新评、晋升、续聘工作。负责“十年行动计划”对口支教工作,负责指导、规范、服务社会支教工作。

  (十)负责教育科技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指导执行县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和建议。

  (十一)负责科技信息、统计、管理和保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科技进步目标体系。提出科技成果推广和技术市场管理政策建议,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十二)拟订科技成果奖励和促进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民营科技机构的发展。引进推广先进科技适应技术,抓好科技网络服务建设,组织科技培训,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和创新体系建立,负责专利管理和行政执法,促进专利技术产业化。

  (十三)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

  (十四)承办省、州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木里藏族自治县教科局是县人民政府设立的县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县的教育、教学工作的规划、统筹、管理等;具体履行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招聘录用、调配交流、职务评聘、培养培训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同时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进行考察、聘任。下属二级预算单位5个,根据教育局职能分工,办公室(安全股)、计划财务股、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职业与成人教育股(行政审批服务股)、科技股(知识产权股)、木里县教育督导室、7个机构。截止2018年春季开学,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学校34所,教学点48个,全县在校学生23421人,其中在校小学生12409人,在校初中学生5224人;普通高中学校1所,在校高中生1641人,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3所(含一所木里县一村一幼),在园幼儿4147余人。全县共有教职工152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木里藏族自治县教科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599.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599.77万元,预算外安排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59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38.9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5367.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81.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390.11万元)项目支出4060.86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木里藏族自治县教科局部门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编内聘用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住房公积金、关工委、语言文字、学校安全作、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国防教育、教育收费公告、教育教学科研、专利技术产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相关工作支出。

  基本支出是用于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编内聘用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工作及学校维修维护、设备购置等方面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0.32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13.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退休、编内聘用人员的医疗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53.5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7.7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22.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本年度、去年度未预算保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2.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和省政府的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行政成本等规定,加强厅机关内部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保持经费预算不增长。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外事活动接待、上级检查、对口交流等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厅机关内部管理,厉行节约,加大力度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

  我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保障办案等公安业务工作开展。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公经费.xls

    预算公开表.xls

  木里藏族自治县教科局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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